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指出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而是通过其与社会的关系来定义的。这一定义不仅区分了人与动物,还区分了同一时代中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因此,人的本质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所塑造和决定的,这些关系包括生产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各个方面。
人的社会属性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的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尤其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由于社会关系是动态的,不断变化,因此人的社会属性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主要表现为阶级性,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由其所属阶级决定。
综上所述,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揭示了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强调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