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因地区和城市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价格信息:
北京市
自2018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每吨2.7元调整为每吨3.45元。
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
这些城市也有相应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政策,但具体价格需要咨询当地相关机关。
银川市
每月用水在12吨以下按每吨1.15元计费,超过12吨每吨涨0.6元,达到18吨则会上涨到最低水价的两倍。
河北省
城镇居民用水施行阶梯水价制度,具体价格如下:
第一阶梯:每月用水不超过10m³,水价为3.19元/m³;
第二阶梯:每月用水10-15m³部分,水价为4.36元/m³;
第三阶梯:每月用水15m³以上部分水量,水价为7.87元/m³。
西宁市
居民生活用水按每户年用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各阶梯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阶梯用水量年用水量72m³(含)以下,水价为3.42元/m³;
第二阶梯用水量为年用水量72m³~108m³(含),水价为4.52元/m³;
第三阶梯用水量为年用水量108m³以上,水价为7.82元/m³。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城市的具体政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居民用水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