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解释,属于公务员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党的各级组织工作人员:
包括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及其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政府各级机构工作人员:
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人大常委会各级机构工作人员:
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下属机构的工作人员。
政协各级机构工作人员:
包括人民政协各级委员会机关的工作人员。
各级审判机关人员:
包括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等,在法院系统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人员:
包括检察院工作人员,负责公诉、法律监督等工作。
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里的行政编人员:
这些人员在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行政职务。
这些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认为是公务员:
依法履行公职:
他们的职责和权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在公共部门中行使的。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他们的工作岗位和编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他们的工资和福利是由国家财政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所有岗位,如银行工作人员(无论国有还是商业银行)等,都不属于公务员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