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情况如下:
1. 总体调整水平:2017年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
2.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 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4. 倾斜调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
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
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5.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补齐到2525元。
6. 调整上限: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525元。
以上信息根据2017年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实施细节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