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针对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2016年度)。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补助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微型企业贷款贴息
补助对象: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商业贷款财政贴息,不超过2年,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
补助对象:昆明市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贴息资金。
文化产业微企财政补助
补助对象:创办微企的小老板。
补助标准:补助额度是企业注册资本的30%~50%。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助对象: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补助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