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材料
单位提取:需要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办理人员的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
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
社保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
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委托人的委托书。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开具调档函
向接收单位申请开具调档函,单位需要调档找单位开具,人才中心需要调档去人才中心开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去接受地开具调档函,例如:档案需要转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户籍地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需要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填写完成后,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开出调档函。
提交调档函并申请调档
携带调档函、个人证件等材料去原存档单位申请调档。原存档单位接到相关材料后,核实调档函信息以及档案,确认无误后,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档案转递方式
人事档案需要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转递,一般是通过EMS和机要交通。档案转递到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中心的是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高校则会通过EMS。具体以哪种方式需要以档案接收单位的要求为准。
接收单位核实材料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档案将原路退回。
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沟通确认:在调档过程中,与原单位和接收单位保持沟通,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要求。
注意时效:调档函的有效期通常为15-30天,务必在这个时间内完成调档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档案的调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