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的办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离职申请
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
辞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注明申请人的亲笔签名及日期。
离职审批
提交申请后,需等待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会安排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工作交接
与直属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确认交接事项,完成工作交接。
填写《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并确保所有工作事项已妥善交接。
财务结算
核对与财务部门的财务往来,包括工资、备用金、未报销款项等。
财务部门在确认无拖欠后签字确认,并办理保险减员手续。
物品退还
退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作证、钥匙、工作服等。
如有押金,需至财务部办理清退手续。
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部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这是到新单位入职时所需的文件。
社保和公积金转移
如有社保和公积金账户,需提前了解并办理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未了事项,如工作电脑、门禁卡等物品的归还,需按公司规定办理。
请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以免影响离职后的相关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或直接与上级领导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