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政事分离、事企分离和管办分离。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政事分离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如市政管理处,将并入其直属上级行政单位,逐步转为行政编制。
事企分离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出版社,将逐步改为企业,取消对外招编制人员。
管办分离
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将取消行政级别,政府减少干预与管理,让事业单位独立开展工作。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如学校,编制保持不变。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医院,单位性质不变,但编制逐渐取消。
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并根据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类别。
取消部分编制,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
逐步减少工勤岗位编制,工作通过外包方式。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部分分流到其他单位,其余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改革中给予市县事业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实行“一地一策”,全面优化。
改革旨在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改革过程中,将科学分类、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