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是 工会组织,具体来说是 事业单位,并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参政议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等。
总工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 依据工会法建立和健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
2.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3. 宣传劳动法规,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事件的仲裁、调解,协调劳资矛盾。
4. 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 参与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 管理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财产。
7. 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10. 协助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
11. 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2. 负责全市工会对外交流工作,发展同各地区工会的友好关系。
13.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总工会是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并且承担了一系列与职工福利、权益维护、教育培训和工会管理相关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