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是根据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20年: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25年以上:年休假20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的时长低于法定标准,应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公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实行的周末双休制度中的两天休息日属于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