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天数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1. 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2. 病假期间,如果员工连续病休,节假日也计算在病假累计天数以内。
3. 病假天数的累计是基于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确定。
4. 医疗期的具体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例如:
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24个月。
5. 医疗期的累计计算是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直至达到规定的医疗期时限。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照以上规则计算您的病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