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申请去香港的最长停留时间为 7天。无论是通过港澳通行证+签注入境香港,还是其他类型的签注,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均不得超过7天。
需要注意的是,签注类型会影响在香港的停留时长。例如,个人旅游(G签注)最长可逗留7天,而探亲(T签注)根据具体情况可逗留14天或90天不等。此外,持有“一签多行”签注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但每次在香港的逗留时间同样不得超过7天。
因此,在申请去香港时,请确保持有合适的签注类型,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在香港的合法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