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结合学校办学宗旨和特色,领导全体教职工完成特色型学校的办学任务。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计划:
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主持学校行政会议:
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审议学校重大问题。领导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检查工作。
建立管理制度:
主持制定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义、利,科学管理学校。
组织领导学生工作:
组织领导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方针、原则。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充分发挥德育队伍的作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领导和推动教学改革:
组织和领导教学改革及教研工作,实施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及学校的教学计划。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项目,引导教师不断改革教法,培养学生能力、发挥学生潜力、发展学生智力。定期了解教学情况,加强宏观调控,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加强学校人事、教育教学、总务等各方面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学校内部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科学、高效、有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使学校走向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道路。
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尊重支持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自觉加强自我制约机制,保证校长负责制机制下的学校健康发展。
维护学校秩序:
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学校公共关系,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提高教职工素质:
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教师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争创一流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
改善办学条件: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抓好后勤工作,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
综上所述,校长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