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锅炉:
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压力容器(含气瓶):
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以及气瓶等。
压力管道:
所有承受内压或外压的管道,无论其管内介质如何,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
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如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等。
客运索道:
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
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如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等。
这些设备因其特殊性质和使用环境,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危险。因此,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