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的级别因地区而异,通常属于地方公安机关的下属部门。以下是交警大队级别的一般划分:
省厅交警大队:
队长级别可能是副厅级,副队长可能是正处级或副处级。
地级市交警大队:
队长级别可能是副处级或正科级。
区、县级交警大队:
队长级别通常是副科级,但在交通管理任务繁重的地区,队长可能高配为正科级。
县级公安局下设的交警大队:
通常属于正科级单位,大队长、教导员及下设单位正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副大队长及下设单位副职为副科级职务。
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处理违章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