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政是古代中国地方教育行政官员的统称,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的教育事务,如选拔、考核学生,监督学校教学等。学政制度起源于隋唐时期,当时称为“学官”或“学正”,在保障地方教育正常进行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清代,学政的全称为“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是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位在巡抚与布政使、按察使之间,三年一任。
学政在地方上设立专门管理教育的长官,其职位相当于一省的负责教育的长官。学政制度在宋代开始形成,并在元、明、清各朝得到沿用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学政制度在辛亥革命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