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是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和实施劳动制度总体改革方案。
2. 制定和实施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3. 制定劳动规范实施办法和地方性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
4. 管理和指导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并制定管理规则。
5. 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监察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
6. 对企业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并制定相关制度。
7. 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
8. 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
9. 负责劳动信访工作,劳动普法工作,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10. 完成上级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劳动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并确保劳动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