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辞职但公司不放人的情况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
协商
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公司不放人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仲裁
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途径
作为最后的手段,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辞职申请、通知书、邮件往来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