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辞职:
劳动合同违约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或不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工作环境不佳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混乱,缺乏发展空间。
公司人际关系不和谐,员工之间勾心斗角。
与上司关系不和,且上司能决定个人职业生涯。
待遇不公
工作价值与薪水不成正比,尤其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而个人薪水停滞不前时。
工作压力
从事的工作对身体健康有重大影响,如导致慢性背疼、头疼等职业病。
工作内容平庸无奇,缺乏挑战性和发展空间。
紧急情况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在正式辞职前,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具体合同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而异,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