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辞职申请,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协商沟通
首先尝试与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了解公司不同意您离职的原因,并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书面辞职
如果协商无果,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您的离职意向。
保留证据
确保您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的证据,如签收单、送达证明或通过EMS快递的签收单等。
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您的离职申请,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途径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专业和礼貌,并确保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好工作交接。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