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分为多个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产前检查费用
限额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具体报销金额: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分娩的医疗费用
自然分娩:
三级医院:1900元
二级医院:1800元
一级医院:1700元
人工干预分娩:
三级医院:2100元
二级医院:2000元
一级医院:1900元
剖宫产:
不伴其他手术:
三级医院:3800元
二级医院:3700元
一级医院:3500元
伴其他手术:
三级医院:4000元
二级医院:3900元
一级医院:3600元
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三级医院:270元
二级医院:260元
一级医院:250元
门诊药物流产:
三级医院:360元
二级医院:350元
一级医院:340元
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晚育津贴: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
建议
提前规划:确保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以便享受全部生育险待遇。
保留单据:产前检查费用和分娩费用的相关单据应妥善保存,以便报销时提交。
了解政策:用人单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员工能够顺利享受生育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