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指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促进就业创业的资金。
补贴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包括以下几类毕业生: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残疾高校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为 1500元/人,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申请与发放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等,以及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和公示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建议
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关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顺利申请并领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