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构是 政府直接领导下主办专门业务的机构,其地位仅低于政府内的各部、委。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因此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具体来说,直属机构包括各级政府为了管理某项专门业务或特定事务而设置的机构,这些机构通常承担某项专门业务,并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例如,国务院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直属机构。
与政府职能机构相比,直属机构有以下特点:
独立性:
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可以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专业性:
直属机构专注于某一专门业务或事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领导地位:
直属机构的地位仅低于政府内的各部、委,一般由副部级或副厅级领导。
综上所述,直属机构是政府为了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门业务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和专业性,是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