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有资格拥有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主要包括:
1.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 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
3. 城镇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
4. 外商投资企业的在职职工;
5. 城镇私营企业的在职职工;
6. 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7.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8. 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
公积金是一种为在职职工设立的长期住房储蓄,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用于住房相关的支出,如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或支付房租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和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