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制,亦称任命制,是指 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这种制度下,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直接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委任制的主要特点包括:
程序简单:
相对于选举制,委任制的程序较为简单,便于操作。
权力集中:
委任制下,权力较为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统一,行动迅速,有利于治事和用人的统一,提高工作效率。
用人与治事相结合:
委任制将用人与治事相结合,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执行。
可能存在的问题:
由于过于依赖个人的主观选择,委任制容易出现“任人唯亲”的现象,缺乏客观的选才标准,人治色彩较重。
在企业中,委任制通常是指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上级领导机关有意识地选拔、培养、考察使用对象,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委派或审批任命的一种人事制度。
综上所述,委任制是一种常用的干部任用形式,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权力集中、指挥统一、效率高等,但同时也存在任人唯亲等潜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