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考试通常考查考生对公文的格式、语言风格、写作技巧以及公文类型等方面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以下是公文写作考试可能涉及的内容:
文体选择:
考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选择合适的公文文体,如请示、报告、通知、函等。
政策法律知识:
公文中不能出现违背现行政策法律的提法。
文字运用:
要求考生使用规范、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夸张、比拟、比喻等修辞手法,并符合语法规则。
事务性公文:
可能考查计划、汇报、调研报告、讲话稿、答复、演讲稿、责任书、公开信、倡议书、建议书、新闻稿、编者按、短评、讲解稿、总结等。
法定公文:
虽然国省考基本不考法定公文文种,但在遴选和部分事业单位考试中可能会考查,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等15种。
具体题型:
可能包括向上请示、平级函告、向下部署等类型,考查考生处理工作事项的能力。
格式要素:
公文的基本要素包括主题、正文、结尾、附件和附注,考生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组织方式排列。
新题型:
考试类型和考查频次可能会有所变化,可能包括宣传动员类、归纳总结类、短文短评类、调查研究类等。
考生应全面掌握这些内容,并注重实践练习,以适应不同场合和需求的公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