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办是不同政府部门在特定地区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证监会专员办
负责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案件的调查。
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的检查。
主要承接大案、要案。
财政专员办
负责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
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负责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负责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林业局专员办
制定和实施国家林业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组织和指导全国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和管理。
组织和指导全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
组织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防虫、防病和防灾减灾工作。
监督检查局
管理各地专员办业务工作,是各地专员办与财政部的业务接口。
专员办在各自的领域内执行监管、检查和协调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