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办全称为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研究分析当地金融形势,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 协调和监管金融市场的运作,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指导和协调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5. 联系和协调国家驻县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
6. 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
7. 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指导和推荐企业上市。
8. 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
9. 制定和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10. 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
县金融办通常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同级别,具体级别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正科级、正处级等。它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并由上级政府金融办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