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大包指的是品种持有人将产品的全国总经营权转让给有市场网络资源的总代理商(医药公司)的行为。在这种模式下,大包商负责药品在特定区域的销售和推广,并承担所有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上游企业包括药品生产厂家和科研院所,而下游则是医药公司以及挂靠在这些医药公司的居间人。
药品大包的特点包括:
底价购货:
大包商以底价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处购得药品。
市场推广:
大包商负责药品的市场推广,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销售任务:
通常需要完成一定的销售任务,如每月提货量。
独家代理:
厂家保证在特定区域内,大包商是该药品的唯一代理商。
专业化分工:
大包商的出现标志着医药产业生产与销售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这种营销模式在医药行业中较为常见,因为它允许有市场网络资源的代理商通过自己的渠道销售药品,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同时,它也适应了国家对药品价格管控的“两票制”政策,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中流的流通环节只存在两张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