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Grand Duchy)是一种君主称号和国名形式,指的是拥有大公头衔的国家。大公是君主称号中的一种,位阶高于公爵但低于国王。大公国的统治者称为大公,其所治理的领地即为大公国。大公国这一名称和概念主要出现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割据时期,并且至今仍然存在一些自称为大公国的国家,例如卢森堡大公国、列支敦士登大公国和摩纳哥等。
此外,大公一词在不同地区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欧洲,大公最初是一种封建诸侯等级,其地位略高于公爵。随着诸侯国的独立,大公逐渐演变为独立君主的称号。在现代,一些城邦或微型国家,尽管面积很小,但也会采用大公国或公国的名称,以体现其主权独立。
总结来说,大公国是一种以大公或女大公为元首的君主制国家,其地位介于国王和公爵之间。这种国家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中世纪,并且至今仍有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