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人员指的是处于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职工。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处于这三期的女职工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得因女职工的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2. 不得辞退或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3. 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并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5. 哺乳期通常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在此期间单位应给女职工提供哺乳时间,并继续支付工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期间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