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手续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协商解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并获取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并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提交材料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审核发放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材料审查
招生就业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并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办理时限
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般不予受理。
改派程序
对于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对于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材料
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与原单位离职证明。
请注意,改派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的教育厅或毕业生管理办公室获取最新信息。改派成功后,毕业生将不再是应届生或学生身份,因为档案已经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