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事业单位,也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全供事业单位,是指那些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其运行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全部或主要由国家预算拨款来支持的事业单位。这种管理形式适用于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履行政府职能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
全额事业单位的特点包括:
经费来源:
所有经费,包括工资、办公费用等,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
管理形式:
全额预算管理,意味着单位的收入需全部上交国家,而支出则由国家预算拨款。
适用单位:
通常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
与公务员的区别:
虽然全额事业单位的基本待遇与公务员相似,但事业单位职工不列入公务员序列,且工资增长机制可能与公务员有所不同。
全额事业单位确保了这些单位能够稳定地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同时也便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的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