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合法农村户籍:
申请人必须具有农村户籍。
符合规划:
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年龄和分家条件:
申请人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申请和公示:
村民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四邻意见。
土地使用证:
在申请宅基地时,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证明申请人有合法使用该土地的权利。
无其他用途:
宅基地必须用于建造居住房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鼓励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用耕地。
严禁非农户购买:
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乡镇审核、县市审批:
申请经村委会审议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上报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
以上条件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