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的计算主要依据项目的年现金流入和总投资额。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当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
静态回收期 = 原始投资额 ÷ 每年现金净流量
当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
计算每年的现金流入现值,并将它们相加得到现值总和。
静态回收期 = 投资金额 ÷ 现值总和
示例
假设一个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0万,每年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0万、40万、50万,贴现率为10%。
将每年的现金流入折现至现值
第一年:30万 ÷ (1 + 10%) = 27.27万
第二年:40万 ÷ (1 + 10%)^2 = 33.06万
第三年:50万 ÷ (1 + 10%)^3 = 37.69万
计算现值总和
现值总和 = 27.27万 + 33.06万 + 37.69万 = 98.02万
计算静态回收期
静态回收期 = 100万 ÷ 98.02万 ≈ 1.02年
补充说明
建设期的考虑:如果投资项目有建设期,则静态回收期需要加上建设期的时间。
评价准则:将计算出的静态回收期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若静态回收期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则项目可以考虑接受;若静态回收期大于基准投资回收期,则项目不可行。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