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底薪是指劳动者必须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业绩或任务才能拿到的最低薪酬。如果劳动者未能完成这些业绩或任务,用人单位支付的底薪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企业的自主管理权,但同时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约束,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条款规定,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这样的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简而言之,有责底薪是一种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但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