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纯文职人员,非体力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教师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包括:
学校教师:
在各级各类学校(如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职业学校等)从事教学工作。
高校教师:
在大学或学院等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教学和研究工作通常更加专业和深入。
特殊教育教师:
专门从事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如残疾学生、学习障碍学生等)的教学工作。
职业教育教师:
在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和实训工作。
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分别从事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的工作性质、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层次等因素都是教师类别划分的依据。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指导态度和方式也会影响师生关系及学生的学习效率、社会态度、社会行为以及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