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发展的规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变(数量上的变化)和质变(根本性质的变化)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即事物在自我否定中实现自我发展。
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
这些规律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即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这些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