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厅是负责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 负责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
3.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4. 协调和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省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5. 管理人才市场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法规。
6. 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7. 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及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等事宜。
8. 监督和检查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理人事争议案件。
9.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制定。
10.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1. 负责全省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人事厅的工作旨在优化政府和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