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二胎准生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确保婚姻状况已修改为有配偶;
2.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之后需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
5. 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6. 夫妻双方红底照片1寸,各一张;
7. 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由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8. 如有特殊情况,如第一胎为病残儿、不孕症、收养子女、烈士独生子女等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或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