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试用期工资有以下几个要点:
劳动合同约定:
试用期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发放。
至少每月一次: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则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合法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次性结清:
如果劳动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离职结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时,工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结算并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