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轻联社是负责管理和指导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联合经济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
1.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联社的指示和决议。
2. 提出二轻工业的中长期规划,包括生产、基本建设、科技发展、技术改造等。
3. 指导二轻集体经济发展,监督实施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4. 组织实施二轻工业产品国家标准。
5. 负责全市二轻系统企业的生产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 对二轻行业的内部管理,对成员单位进行指导、维护、监督、协调和服务。
7. 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8. 指导和服务城镇集体企业、合作经济的改革发展。
9. 指导城镇集体工业业务,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运营和资金管理。
10. 开展经济合作和交流。
11. 协助政府指导特定行业如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12. 维护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
13. 对手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进行管理,保护资产的完整性及保值增值。
14. 指导联社组织建设,组织交流联社工作经验。
15. 协调成员企业之间及成员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6. 指导成员单位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收益。
1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轻联社通过这些职能,旨在促进地区二轻工业的发展和集体企业的改革,保障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为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