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生落户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职业资格要求
拥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
年龄要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工作与居住要求
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其他条件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建议:
民办大学生在申请落户时,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对于在成都等特定城市落户的民办大学生,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工作单位、居住条件等具体细节,以提高落户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