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办大学在学生退学的情况下, 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退还合理费用。具体退费标准如下: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
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已报到的新生在学校课程开始前提出退学:
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
全日制学校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
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的本学期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
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
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但应退还其余学期已交纳的学费。
学生因故退学、转学或保留学籍:
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规定退还学费和住宿费。
此外,如果学生已经接受了大量教育资源并发生了实质性教学服务,或者退学理由与学校设定的规则相悖离,此时学费的退还机会将大大降低,甚至可能仅能获得较少的退款金额。因此,学生在决定退学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或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并与学校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