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的特点主要包括:
自治性:
中世纪大学享有较高的自治权,能够自行组织教学和管理。
学术性:
以神学为核心,注重教育的普及和质量,同时培养社会精英。
专业性:
进行职业训练,培养社会所需的专业人才。
组织形式的多样性:
按领导体制分为“学生”大学和“先生”大学。
课程设置的系统性:
课程通常分为文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其中神学院地位最高。
学位制度:
学生修完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教学方法:
主要采用讲解和辩论的方式。
特权:
包括居住权、司法自治权、罢教权和迁徙权、颁发教学许可证的特权以及免税、免役权等。
宗教性:
许多中世纪大学受教会控制,课程教学具有神学性质。
国际性:
吸引了来自不同地区的学者和学生,促进了国际间的知识交流。
这些特点共同塑造了中世纪大学的独特地位,并为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