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不属于国有企业。民办高校是由民营企业独立或合作投资建设的教育机构,其资产和举办主体均不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民办学校开办资金和注册资本应当与学校类型、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且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尽管部分民办高校可能得到政府的财政经费支持或部分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但这些高校通常会选择成为非营利性组织,以符合《教育法》中关于“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的规定。
因此,从产权和举办主体的角度来看,民办大学不属于国有企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