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分制
全开放选修:这是美国大学学分制实行初期的一种选课形式,目前只有少数高校仍在实行。这种形式除了一般只规定英语和现代外语为必修课外,其余均为选修课。
半开放式选修:这种形式一般在美国工科院校实施,通常规定选修课比例在20%至40%之间。
主辅修课程并行式学分制:这种形式将学生应选修的课程划分为主修课与辅修课,且主修课所占比例大于辅修课。例如,加州大学规定的主修课比例为70%至75%,辅修课则为25%至30%。
分组选修学分制:这是一种专业课与基础课并举的方法,强调低年级学生要通选不同系、专业的基础课程,广泛涉猎,其目的在于拓宽学生视野,使学生接受不同思维的训练。
学期制度
学期制:一年分为两个学期,第一学期从8、9月到12月,第二学期由1月到5月,每一学期约为18周。正式学期结束后学生还可自由选修暑期课程。
学季制:每一学季约只有10到12周,一年分为四个学季,第一学季(9月到12月)、第二学季(1月到3月)、第三学季(4月到6月)和暑期课程(6月到8月)。
三学期制:将一年分为三段,每段大约十五周,第一段从9月到12月,称为秋季班;第二段从1月到4月,称为冬季班;第三段从5月到8月,有些学校将第三段分了两部分(春夏季班),每部分约为七周。
招生制度
开放性招生政策:录取所有申请入学者,并为不合格的学生补课。这种政策下,中途退学率较高。
最低限度筛选招生政策:接纳符合最低入学标准的学生,入学考试主要考查学生以便量才施教。这类院校的中途退学率也极高。
有选择性招生政策:入学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一般能力,挑选中等成绩以上的学生。这类院校通常也有低于20%的中途退学率。
竞争性招生政策:每一名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者必须与其他4-5名同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竞争,最后的录取人数远少于报考人数。这类院校为数不超过100所。
学位体制
美国的学位体制分为五级,即准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和第一专业学位。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才有资格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制通常为两学年,博士学位2-3年。博士研究生由专家和教授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指导,专业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后方可获得学位。
经济资助
美国高等院校以多种途径为大学生提供各种经济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校内长期低息贷款、短期贷款、校长长期低息贷款、联邦政府勤工俭学计划、校内外兼职工作等。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框架,旨在为学生提供灵活的课程选择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同时保证教育质量和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