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
原则:立德树人,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
设置条件
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学校整体发展目标要求。
学科专业依托:有相关学科专业作为支撑。
人才需求: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人才培养方案: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师资队伍: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办学条件: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
审批程序
审批制度: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实行审批制度,通常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申报程序:院系提交申请,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专业设置原则
适应需求: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办学成本:控制专业建设成本,量力而行。
专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其他注意事项
新设专业数限制:学院每年新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1个,学校每年新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
专业评估:在学校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名后30%的学院,原则上不能申请新设置本科专业。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
以上是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