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学院项目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要求。以下是详细的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职工,并确定能负责该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项目申请人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且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原则上不可延期。
申请人需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具有较好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
申请人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已在院级或省级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项目研究领域及类别
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应用研究类:针对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方面的研究;我院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项目。
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文学、哲学与社会科学等方面研究领域的前沿和交叉学科的新生长点进行的探索性研究。
教研教改类:包括校企一体化、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和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教育内容创新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云课堂的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与应用技术型本科衔接改革研究;其他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要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科技与社会服务部(行政楼)。
申报材料需包括项目申请表、项目计划书、预期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成员最多参与三项其它项目的申报。
主持有在研校级项目(不含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且课题研究坚持成果导向,申报时在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或公开发表论文方面没有承诺产出的不予立项。
请各教职工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