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的党员关系转移主要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操作。以下是具体的转移方式: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需履行管理职责,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工作变动较大、居住地不稳定
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常驻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工作变动期间,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保持与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联系,并积极参与社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各类党组织活动,待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做好转接。
考上研究生
若隶属于同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管理,一般通过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接转。操作步骤通常包括:院系内填写转接确认表—院系初审—高校党委复审—网上提交转接申请。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定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确保在毕业前完成相关手续。
沟通确认:与拟转入的党组织充分沟通,确认接收条件及介绍信抬头等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转接失败。
妥善保管:介绍信和回执是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完成转接手续。
以上信息提供了详细的转移流程和建议,帮助毕业生顺利处理党组织关系的转移。